圣经真理十面观

華訓顧問 馬有藻牧師


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,是我路上的光。(诗篇119:105)

诗篇119是圣经中最长篇章,共176节,每八节成一组,共二十二组,由二十二个希伯来文字母组成,每组每节皆用那字母为开始字,蔚为文字学绝技,传统认为是文士以斯拉殚精竭智的构思,主题连贯,高举神的话。

在这伟大的诗篇中,作者共享了十个不同的字词,描绘神的真理,可谓圣经真理十面观:
(1)律法(torah, law)——律法是神制定的道德律,督促信徒务必遵守,正如公民必须守国家律,神的儿女更须守神的律(119:1)。
(2)法度(eduth, testimony)——法度是确据之意,是神存在、旨意、计划、应许等的证明,所谓一言九鼎,口出箴砭(119:2)。
(3)道(derak, way)—指神的路、是最美善、最稳固、最可爱、最安全,喻神的作为,可跟循的(119:3)。
(4)训词(piqqudim, precepts)—意「训令」或「委托」,神的授命不可拒绝,须常执行(119:4)。
(5)律例(chuqqah, statutes)——字根「铭刻」,不可忘记的法例(119:5)。
(6)命令(mitzvah, commandments)——有权能的吩咐,哪不可遵从(119:6)。
(7)判语(misphat, judgements)——法庭用词汇,神如大法官,祂的判决绝无错谬(119:7);有译「典章」(119:13,同字)。
(8)话(dabar, word)——言为心声,十诫亦称十句话(119:9、105;申4:13)。
(9)话(imrah, word)——与dabar类同,却较亲密的称号(119:11)。
(10)真理(emeth, truth)——句句属实,绝无虚言(119:43)。

还有些其他的字词,只是没有上述十个那样强劲,道出神向信徒的心意。诗篇19:10说得精彩异常,神的话「都比金子可羡慕,且比极多的精金可羡慕;比蜜更甜,且比蜂房滴下的蜜甘甜」,但愿这也是我们的心声。